各园区,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仲恺高新区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数字政府”办反映。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仲恺高新区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动数据治理、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数据由资源向要素转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63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22〕56号)、《关于推进仲恺高新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惠仲委办〔2022〕10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有条件的园区、镇(街道)、部门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支撑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全面构建仲恺高新区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体系,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二)工作目标
建立园区、镇(街道)、区有关部门联动的首席数据官制度,加强数据资源管理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带动园区、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协同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助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数据共享开放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释放数据要素红利。2022年初步组建起区试点部门、试点镇(街道)的首席数据官队伍,建立首席数据官职责体系、考评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探索数据治理与运营新模式,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场景创新。2023年全面组建起园区、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的首席数据官工作队伍,健全首席数据官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服务体系和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化、制度化。
二、试点范围
(一)区委政法委、区宣教文卫办、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社会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分局共9个区级部门。
(二)陈江街道、惠环街道共2个街道。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上下贯通的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
1. 设立区首席数据官一名,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区领导兼任;设区首席数据执行官一名,由区经济发展局一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兼任,负责协助区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协调机制,组织落实数据资源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并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牵头单位:区“数字政府”办)
2. 区试点部门按照“一官两员”人员配备架构,设部门首席数据官一名,原则上由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负责在区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推动本部门业务领域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设数据专员和政务专员各一名,负责协助本单位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人员名单报区“数字政府”办备案。(牵头单位:区试点部门)
3. 试点街道参照建立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设街道首席数据官一名,原则上由街道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负责在区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推动本地区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设立街道首席数据执行官一名,由街道信息化职能线室负责同志兼任,负责协助街道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试点街道)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
1. 当好数据共享应用“总管家”,统筹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加强对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完善数据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部门职能数据清单;推进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统筹开展数据资源普查、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支持多领域数据的联通共享,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的数据支撑,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并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
2. 当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监督员”,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进行论证把关,拥有重要话语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 当好数据文化传播“宣传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组织开展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行业数据专家人才库。
(三)建立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述职评价机制
1. 建立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全区数据资源管理有关战略决策制定,协调重大、复杂事项,促进镇(街道)、部门之间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协同联动。
2. 建立首席数据官述职评价机制。围绕本地区、本领域数据采集汇聚、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应用创新、数据安全保护、数据需求等情况,试点街道、部门首席数据官每年向区首席数据官述职。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一网统管”工作、信息化项目建设、数据综合管理、重点工作部署、日常管理等落实情况,科学设立首席数据官评价指标,对试点街道、部门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建设。试点街道、部门设立首席数据官,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计划,报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022年9月底前)
(二)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从制度层面完善全区数据资源管理体系。试点街道、部门首席数据官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普查,探索通过职能数据清单强化数据采集汇聚,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发展,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持续推进)
(三)总结首席数据官试点成效。试点街道和部门要及时梳理试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于2023年4月底前总结工作情况并报送区“数字政府”办。(2023年4月底前)
(四)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2023年,在全区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管理,加强工作监督和评估考核。(2023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在区首席数据官的领导下,区首席数据执行官建立我区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工作沟通机制,推动试点街道和部门首席数据官之间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加强数据安全技术规范;在公共支撑、平台应用、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治理、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试点街道和部门支持保障,财政给予经费保障。试点街道和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发挥首席数据官作用,以数据驱动业务变革和创新,制定本街道、本部门工作方案,并报区“数字政府”办备案。
(二)加强考核激励。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评价结果优秀的首席数据官予以通报表扬,评价结果纳入首席数据官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将优秀经验纳入优秀案例库。
(三)加强人才保障。试点街道和部门要以政治表现好、 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为标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首席数据官的选拔和培养力度,着力打造“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数字化人才队伍。

